基層工會選舉工作程序

來源:工會發布時間:2009-11-20浏覽次數:15458

 

基層工會選舉工作程序

(部門工會選舉可參照該工作程序)

基層AG是指依照《工會法》的第十條,“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有會員二十五人以上的,應當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單獨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也可以由兩個以上單位的會員聯合建立基層工會委員會”的規定成立的工會組織,它是工會組織系統的基本單位。

一、基層工會應設立以下組織機構:

⑴建立工會基層委員會。要根據工會章程的規定,民主選舉産生工會基層委員會。

⑵建立各種工作委員會。建立車間(科室)工會委員會和各種工作委員會(小組)。

⑶建立工會小組。按生産或工作單位劃分建立工會小組。

⑷建立和完善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制度。

二、基層工會選舉程序一般為:

⑴大會執行主席報告出席大會的會員代表或會員的人數。

⑵宣布工會基層委員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出席上一級工會代表大會代表的名額以及候選人名單。

⑶推選唱票、記票和監票等選舉工作人員。

⑷分發選票。

⑸選舉工作人員檢查票箱并封箱。

⑹填寫選票。

⑺進行投票。

⑻開票。

⑼大會執行宣布選舉結果。

⑽選舉結束後,工作人員将選票清點密封

三、選舉基層工會委員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以及出席上一級工會代表大會的代表,要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⑴進行選舉教育。

⑵确定選舉名額。

⑶醞釀候選人。

⑷确定候選人。

⑸印制選票。

四、基層工會委員會在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進行選舉的前後都必須履行一定的報批手續:

①召開代表大會以前,應向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工會彙報代表選舉情況。初步醞釀的下屆委員會、常委會和經費審查委員會的名額及其委員、常委、主席、副主席和主任候選人的預備名單,經同級黨組織和上級工會同意後,方可召開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進行選舉;

②會員代表大會或會員大會選出的基層工會委員會委員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委員,以及基層工會委員會選出的常委、主席、副主席和經費審查委員會選出的主任、副主任,在報同級黨組織審批的同時,應報上一級工會審批。

 

 

五、 選舉結果請示式樣

關于××工會委員會選舉結果的請示

××工會:

  根據《中國工會章程》關于基層工會委員會任期的規定,我工會于x年x月x日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進行了換屆選舉。現有工會會員(代表)      名,參加選舉的工會會員(代表)      名,經選舉産生工會委員     名,經費審查委員    名,女職工委員    名。      同志任工會主席,         同志任工會副主席,         同志任經費審查委員會主任,         同志任女職工委員會主任。

 

××工會委員會(蓋章)

×年×月×日